2个有关子女的故事,儿童故事
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个关于子女的小故事,点击查看更多小故事丰子恺有7个儿女。1947年,丰先生50岁,他在杭州与子女立下“约法”。内容如下:
年逾五十,齿落发白,家无恒产,人无恒寿,自今日起,与诸儿约法如下:
(一)父母供给子女,至大学毕业为止。放弃者作为受得论。大学毕业后,子女各自独立生活,并无供养父母之义务,父母亦更无供给子女之义务。
(二)大学毕业后倘能考取官费留学或近于官费之自费留学,父母仍供给其不足之费用,至返日为止。
(三)子女婚嫁,一切自主自理,父母无代谋之义务。
(四)子女独立之后,生活有余而供养父母,或父母生活有余而供给子女,皆属友谊性质,绝非义务。
(五)子女独立之后,以与父母分居为原则。双方同意而同居者,皆属邻谊性质,绝非义务。
(六)父母双亡后,倘有遗产,除父母遗嘱指定者外,由子女平分受得。
丰先生“家无恒产”,生儿育女靠的是译著的版税和字画的润格。从这份“约法”可以看出,丰先生给儿女以平等的爱,以同等的教育机会。丰先生早年留学--,他的绘画和音乐的才华,以及阅读日文和英文的能力都得益他的留学生涯,因而也希望儿女上大学或出国留学,但不强迫。他满腔热情地爱着儿女,但不溺爱,供养只到“大学毕业”或“留学”期满为止。“约法”中四、五两条尤其好:让已经“独立”的子女过自己的生活,鼓励已经“独立”的子女与父母“分居”。子女独立了,父子父女之间也就不再有什么“义务”,只有“友谊”和“邻谊”,这就超越了旧中-国“养儿防老”和“长宜子孙”的观念。既不向儿女索取回报,也不为儿女安排所谓的舒适的生活,让儿女们走自己该走的路,过自己该过的生活,彻底的真实而纯洁。
1红耳环女巫和红鼻子女巫的故事
在很远很远的一个叫蔬菜镇的地方,这个地方风和日丽,四季如春,鸟语花香,大山、瀑布等美丽的风景应有尽有,这个地方的特殊景观是让蔬菜长得特别好,我们的故事就发生在这里。
这里有两个女巫,她们是红耳环女巫和红鼻子女巫。红耳环女巫的耳环是两颗大红樱桃,能长,她饿的时候就摘下来吃,吃了甜甜的樱桃,她就变得特别温柔,常夸赞农民的蔬菜,但是她太胆小了。
咳,可是红鼻子女巫却特别让人头疼,因为她也吃红辣椒鼻子,让自己脾气特别火爆。因此,你们已经知道谁的门前怎么样了,我先不说了。
一天,樱桃和辣椒从两个窗口飞出,目的是把对方变得和自己一样,可是她们的缺点因此没了。这时,一个有一支百万毛虫大军的毛虫巫师来了,农民急坏了。这时,一个樱桃把打开的毛虫瓶封上了,一只尖椒打得巫师大败。
从此他们又成了好朋友。